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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舆论监督,安徽省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 本刊记者 程士华 本刊在今年第6期以《太湖县,部分学校还在乱收费》为题,报道了安徽省太湖县部分学校存在的乱收费现象,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密切关注和安徽省相关<--ADV_CONTENT-->部门的高度重视。太湖县教育局采取有效措施,在全县范围内排查摸底,迅速清退违规收取的费用,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据太湖县委工作人员介绍,3月29日,太湖县成立由物价局牵头,纠风办、教育局、外宣办等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对全县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2007年春季执行国家收费政策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顶风违纪的,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调查组要求刘畈、九田等中学立即全部清退平时考试费、期末统考费等违规收取的费用6万多元。同时,严肃追究刘畈中学、县教育局有关人员的责任,分别给予撤职、记过等处分。 本刊记者接到了多名学生及家长反馈太湖县积极查处教育乱收费的电话。他们高兴地对记者说,学校退还了100多元钱,连上个学期的考试费、信息费等一些多收的费用都清退了。一些初三学生的家长在欣喜的同时,也希望教育乱收费的查处不要影响学校的教学质量,希望相关部门以后采取有效措施,增加对山区中小学校的投入。 据安徽省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安徽省物价局要求各地物价部门对本地区的教育收费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纠正教育乱收费问题,全面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各级各类学校的所有收费都要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收费的政策和减免收费的学生名单等。安徽省物价局在4月初重申,义务教育阶段,除向学生收取课本费(不含按规定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作业本费、住宿费、借读生的借读费(农村学校不得收取)外,严禁学校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