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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新举措 县委书记、县长 参加集中培训 中央决定,从今年4月到2007年1月,全国5300多名县(市、区、旗)委书记、县(市、区、旗)长,新疆生产建<--ADV_CONTENT-->设兵团的团(场)政委、团(场)长,将分批走进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的课堂,参加为期7天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培训。对全国的县委书记、县长集中进行专题培训,是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一次。 商务部:三大措施 助推农村流通体系建设 “十一五”期间特别是2006年,商务部要采取三大措施,快速推进农村市场与流通体系建设。一是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详见本刊今年第2期34页);二是建立畅通高效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引导和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零售企业与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长期的产销联盟,发展“订单农业”。同时,加大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投入力度;三是培育新型农村流通组织。发展从事农产品流通活动的各种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培育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培养农产品流通带头人。 交通部:“十一五”期间为建设新农村办八件实事 4月初,交通部表示,“十一五”期间,为建设新农村抓好八件实事。包括到“十一五”末,使全国具备条件的所有乡镇和建制村通公路,95%的乡镇和80%的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等等。 信息产业部:农村电信资费优惠政策有望出台 4月17日,信息产业部表示,包括打电话、上网等农村电信资费优惠的相关政策有望出台。届时,农民将以普遍能接受的价格获得多种信息服务。信息产业部还将充分利用频率、码号和网络等资源,满足农业和农村信息化需要。例如推动SCDMA通信技术为电话“村村通”工程服务,力争到2006年底使我国98.6%的行政村开通电话。“十一五”期间,在东中部地区行政村基本实现“村村能上网”,在西部农村地区确保“乡乡能上网”。 国土资源部: 六项措施支持新农村建设 3月底,国土资源部出台六项措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1.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必须符合规划和计划,必须依法报批,必须搞好补偿安置工作。2.严格征地管理,维护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各省(区、市)年内将制定各市、县征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实现同地同价。3.力争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山区、丘陵区县(市)地质灾害普查,健全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继续加强西部缺水地区供水水文地质勘查,加大农村地区地下水资源评价和污染情况调查监测力度。4.加强农村用地规划和管理。5.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部分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向粮食主产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土地整理重大项目工程倾斜。6.提高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能力和水平,重点加强乡(镇)国土资源所的建设。 4月,国土资源部表示,根据现行法规和政策,在政府土地收益方面有四部分可以用于支持新农村建设: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一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15%、耕地开垦费及土地复垦费、耕地占用税。今后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收缴,按规定用途整合使用,加强效用督查,使之成为政府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可持续发展的资金源泉。 农业部:为农民做十五件实事 4月24日,农业部宣布,2006年将为农民群众做十五件实事,包括为1亿农户提供免费的测土配方施肥服务;组织落实350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培养10万名农村实用人才;改善84个藏区县农牧民生产生活的条件,等等。 国家林业局: 为建设新农村办十六件实事 4月初,国家林业局表示,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06年将办好十六件实事,包括:选择100个重点县(市、区、旗)开展生态建设攻坚,在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区将3万以上农牧民迁入移民新村;使粮食主产区农田防护林网控制率提高1%;开展360万人次农村林业实用技术培训;落实对农民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将补偿面积增加到6亿亩,吸纳200万林农参与公益林管护,等等。 让农民也能健身 4月25日,我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在山西启动。国家2006年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000万元和体育彩票公益金3000万元,用于山东、浙江、河南、江西、湖北、广西、重庆、陕西8个省市的“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试点项目。这些试点省市将在每个选定的行政村建设1个简易硬化篮球场,配置1副篮球架和2张室外乒乓球台。我国今后每年将在一批有条件的行政村扶持建设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到2010年,争取占全国1/6的行政村建有标准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惠及约1.5亿农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