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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加快“针对医院”改革
 
http://www.zjgwy.net 2006-10-27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咨讯网 点击:
一支名叫环丙沙星的眼药水,从药厂走到患者的手中,其身价就提高了将近4倍,这种摇身一变听起来有点不可思议,可它又千真万确地发生在我们的生活当中。
  
  俗话说“有啥别有病”,可是人吃五谷杂粮,没有人敢说自己绝对不会生病,看病吃药是老百姓最基本的需求,这就形成了一个很大的医疗市场。在这个庞大而稳定的市场中,医院是最关键的环节,它联系着药品生产者和患者,它决定了患者吃什么药、吃多少药,从而也就决定了某类药品的旺销或滞销。一些既缺乏职业道德约束又无视相关法规的医务人员就利用这种市场决定权,从中牟利,如一些医院变相提高药价、收受药厂回扣、大夫开药方提取“好处费”等,这些行为从根本上说增加了老百姓的医疗负担,它不仅仅是不道德的,也是违法的,其中隐藏着腐败。在以往的报道中,我们不难找到这类医疗腐败的劣迹。
  
  要遏制医疗腐败,首先必须强调“透明度”。从医院方面看,必须有一个定期向行政机构汇报药品进货与销售情况的制度,以接受监督,从而杜绝黑箱操作。从医生方面看,医生有义务向患者解释药品的功效和价格,让患者有知情权和药品选择权。另一方面医疗体系中存在法制真实的局面要有所改变,对一些药厂的行贿和医院的受贿绳之以法,以刚性的法律打击弹性的医疗腐败已经变得刻不容缓了。
  
  这些年来,我国的医疗制度改革取得了很大的进展,“背*大树好乘凉”的公费医疗已经渐渐被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等制度所取代。然而,也应该看到,目前的很多改革都是“针对患者”这一面的,“针对医院”的改革不但力度不够,方法也不够有效。现在,一些地区已经发现了这一问题,并试图改变这种局面,如北京市前不久出台了“基本医疗服务工程”,实施分层医疗制度。强化社区医疗服务,从而让患者享有从医院、门诊医生到药品使用的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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