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招考频道 辅导频道 远程频道 图书频道 讲座频道 下载频道 申论频道 答疑频道 咨询频道 论坛频道
光华淘宝书店 招生简章 师资简介 在线购书 在线报名 远程课堂 各地代理 在线视频 图片一览 在线考试
自助升级 | 在线支付 | 用户中心 | 客服中心
 位置: 浙江公务员考试咨讯网 >> 申论频道 >> 政府诚信 >> 正文
最高法院首批督办三十件商业贿赂案
 
http://www.zjgwy.net 2006-12-12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咨讯网 点击:

本报北京12月11日讯 记者吴兢报道:为进一步推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入开展,最高人民法院日前确定30件重大、典型商业贿赂犯罪案作为第一批督办案件,要求各有关高级人民法院加大办理力度。

  中央决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后,最高人民法院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商业贿赂“重点领域”和“重点人员”犯罪案件加大审判力度;并对涉案金额巨大、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商业贿赂犯罪大要案件,加大督办力度。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表示,此次确定第一批督办案件,目的在于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要求,督办案件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案件督办。各高级人民法院要切实加强对相关案件的督办、指导工作,严格依法审理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督办案件审判情况,及时报最高人民法院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人民日报》 (2006-12-12 第04版)

责任编辑:lk111 
  • 上一篇: 为什么要建设服务型政府

  • 下一篇: 和谐社会需破解土地难题
  • 评论   转发   打印  关闭
     相关连接
     相关评论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本站 | 版权申明 | 客服中心 | 友情链接 | 支付方式 | 在线列表 
    Copyright© 2000-2008 浙江公务员考试咨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571-89914281 89914282
    传真:0571-89914282         
    地 址:杭州市教工路93号院内四楼F座(小百花剧院南侧)
    浙ICP备05075023号